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華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中等職業學校: 2017年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高職、3+2高職學校,下同)第二次集中錄取工作定于9月18日至25日在石家莊市河北招考大廈進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成立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及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總體負責2017年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第二次集中錄取各項工作,研究解決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錄取管理組、審核管理組、文秘宣傳組、外協接訪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 二、錄取工作安排 (一)錄取時間及地點 錄取工作于9月18日至25日在河北招考大廈進行。 省教育考試院工作人員、借用工作人員9月18日報到。 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各市教育考試機構錄取工作人員9月19日報到。 駐地石家莊的省屬學校9月19日報到,20、21日錄取。 駐地邯鄲、滄州、邢臺、衡水、定州、辛集的學校9月20日報到,21、22日錄取。 外省學校9月21日報到,22、23日錄取。 駐地石家莊的市屬學校9月22日報到,23、24日錄取。 駐地張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島、保定、廊坊的學校9月23日報到,24、25日錄取。 (二)錄取學校及招生層次 參加本次錄取的學校為列入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的部委及外省市屬學校和我省省屬學校、市屬學校。招生層次為3+4本科、五年制高職、3+2高職、初中起點普通中專、高中起點普通中專。 (三)錄取形式及生源范圍 本次錄取采取統一錄取和自主招生錄取同時進行的錄取方式。其中,3+4本科、五年制高職、3+2高職及部分初中起點普通中專,生源為參加今年河北省統一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實行統一錄;普通中專招收應屆未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退役士兵,青年農民,農民工,在職職工,下崗失業人員及文化藝術類、體育與健身類單獨招收的小學、初中在校生等未參加當年中考的考生,實行自主招生錄取。 (四)統一錄取科目分數構成及分數線 考生錄取總分由中考統考科目成績加優惠分構成。統考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體育,總分630分;優惠分數由各市自定。其他成績不計入錄取總分。《錄取新生名冊》總分應包含文化統考科目成績、體育成績、優惠分。 3+4本科(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除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452分;3+4本科中的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307分(專項測試成績合格);五年制、3+2高職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200分;文化藝術類、體育與健身類高職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10分(專項測試成績合格);普通中專錄取不設最低控制分數線。 (五)錄取工作流程 1.學校簽到。招生學校報到后,到省錄取審核組簽到,領取錄取工作須知及《2017年河北省中職學校第二次集中錄取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2.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生源的學校到省自主招生錄取組,按自主招生相關要求打印《錄取新生名冊》辦理自主招生錄取手續。 3.辦理統一錄取手續。招生學校確定統一錄取新生錄取名單和錄取專業,到相應市打印《錄取新生名冊》并辦理錄取手續(含辦理退檔手續),各市填寫《一覽表》中相應內容。 4.計劃調整。需要調整計劃的學校到計劃調整組辦理計劃調整手續。 5.審核備案。辦理完自主招生和統一招生錄取手續后,招生學校持《一覽表》、全部《錄取新生名冊》,到省錄取場所對應的審核小組辦理錄取審核備案手續。 三、錄取相關要求 (一)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錄取政策按《關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中考考務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中[2017]1號)執行。 (二)省內招收3+4本科和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免費培養計劃學校辦理退檔、再錄取手續,必須攜帶第一次集中錄取打印的全部《錄取新生名冊》進行核對。 (三)招生計劃的增加與調整。省外學校計劃,3+4本科計劃,省內五年制、3+2高職計劃和民辦學校醫藥衛生類專業的普通中專計劃,要嚴格按照省招委印發的招生來源計劃執行,各學校如需增加招生計劃,須經相關部門同意。如需調整招生計劃,須經省招生部門同意并辦理計劃調整手續。各市、各學校未經省同意不得自行調出或調入招生計劃。省內其他學校的普通中專計劃可適當超錄。 (四)所有列入省招委招生來源計劃的學校(含只面向本市招收學前教育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到,在錄取現場集中辦理錄取手續,逾期不再辦理,請各市通知本市相關學校。對于無故不參加錄取的,取消明年列招生計劃資格。 (五)參加當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不準列入自主招生范圍。省市兩級招生部門在自主招生錄取時將逐一查檢,把參加今年中考考生篩查出來后,由考生所在市招生部門辦理提檔錄取手續。 (六)進行自主招生的招生學校須攜帶自主招生報名信息數據庫、報名信息核對表,以備審核。招收高中畢業生且學制為兩年以下(含兩年)的,需攜帶學生的高中畢業證書(含同等學歷證書)原件,沒有高中畢業證原件的可用市(地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高中畢業證明原件替代高中畢業證,其他證明無效。錄取時按照自主招生報名信息核對表新生順序進行審查。 (七)招生學校在接收學生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學生的生源地,除在我省務工的外省籍人員及子女外,招收其他外省籍生源須由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四、其他事項 1.今年繼續使用“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統”和“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數據檢查系統”,進行自主招生信息采集和數據核查工作。招生學校在接到本通知后,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ftp服務器,認真閱讀《2017年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工作要求》并下載 “2017年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統”和“2017年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數據檢查系統”。服務器地址:ftp://ftp.hebeea.edu.cn/ ,賬號為zzc02,密碼為zzc02。程序下載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可與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信息處聯系,聯系電話:0311—66007132、66007097。 2.辦理統一錄取手續時,招生學校要向生源所在市提供擬錄取考生數據庫(vfp或Excel文件),包含招生學校代碼、招生學校名稱、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專業代碼、專業名稱等字段。 3.各市教育考試機構于9月19日下午16:00前到錄取地點報到,下午16:30召開錄取工作會議。 4.各市教育考試機構于9月12日前將本市參加集中錄取的工作人員名單、所需房間數量報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錄取期間住宿費用自理。 5.各招生學校食宿等費用自理。如有需要預定房間的學校,請提前和招考大廈聯系。 招考大廈地址:石家莊市紅旗大街299號。聯系電話:0311-67105888。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9月1日 |